申请材料

1、被证明人不满十六周岁的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2、被证明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网上办理出具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申请表》。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