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与被证明人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公民因死亡户口被注销的);

2、本人原身份证正反面(公民因服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定居或因重复户口被注销的);

3、《网上办理出具注销户口证明申请表》。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