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公民实际情况与户口登记项目不符的。

许可依据

1、《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变更婚姻状况:凭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书或因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

2、变更文化程度:凭毕业证书;

3、地址变更:凭房产证,门牌证(同址),市、区地名办新老门牌对照证明。

4、兵役状况:凭退伍证,或民政、人武部门兵役状况证明;

5、服务处所:凭单位证明。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