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收费信息
首次办理不收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费。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6 元
许可依据
1、《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未就业的:(1) 可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已就业的:(1) 户口迁移证。(2) 毕业证书。(3)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