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收费信息

首次办理不收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费。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6 元

许可依据

1、《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未就业的:(1) 可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已就业的:(1) 户口迁移证。(2) 毕业证书。(3)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