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人员户口注销
办理指南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
许可依据
1、《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洪公通字【2014】38号文件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入伍通知书;
2、户口薄、身份证;
3、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提供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