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

许可依据

1、《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洪公通字【2014】38号文件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入伍通知书;

2、户口薄、身份证;

3、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提供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