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公民实际情况与户口登记项目不符的。
许可依据
1、《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洪公通字【2014】38号文件;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服务处所:凭单位证明;
2、兵役状况:凭退伍证,或民政、人武部门兵役状况证明;
3、地址变更:凭房产证,门牌证(同址),市、区地名办新老门牌对照证明。
4、变更文化程度:凭毕业证书;
5、变更婚姻状况:凭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书或因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