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

收费信息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费。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6 元

许可依据

1、《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或投靠迁移落户相关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