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户口迁移
办理指南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
收费信息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费。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6 元
许可依据
1、《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或投靠迁移落户相关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