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户口迁入(工作调动)
办理指南
因工作调动、录用人员落户。
许可依据
1、《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洪公通字【2014】38号文件;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租赁);
2、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