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保外就医人员之前因已被注销户口的

许可依据

1、《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洪公通字【2014】38号文件;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材料

凭释放证或假释通知书或解除劳教通知书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钢大道269号

窗口电话

0791-88394110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